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涉企行政檢查公示專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的有關要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現對涉企行政檢查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一、檢查主體
行政檢查主體類別 |
行政機關 |
組織機構代碼 |
11320681014249827N |
法定代表人 |
龔磊磊 |
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
南通市啟東市匯龍鎮世紀大道1288號 226200 |
舉報投訴電話 |
0513-80929807 |
實施行政檢查的主要依據 |
對地方金融組織的檢查。 【地方性法規】《江蘇省地方金融條例》第二十六條 |
二、檢查事項和依據
序號 |
事項 名稱 |
行政執法類型 |
執法依據 |
實施層級 |
備注 |
1 |
對地方金融組織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地方性法規】《江蘇省地方金融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現場檢查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地方金融組織經營場所; (二)詢問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 (四)檢查業務信息系統; (五)對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文件、資料、電子設備等證據材料,依法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六)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可以采取的其他現場檢查措施。 進行現場檢查,應當經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必要時,可以按照相關程序聘請資信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鑒定機構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協助開展現場檢查。 地方金融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
省、市、縣 |
實施層級“市、縣”為設區市、縣(市、區)黨委政府設立或指定的承擔地方金融管理職責部門 |
三、檢查頻次上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明確,年度檢查頻次上限由省級主管部門制定,待省級主管部門公布后再行公示。
四、檢查標準
詳見附件。
五、檢查計劃
詳見附件。
六、檢查文書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