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49827/2025-01865 | 分類: | 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啟政辦發〔2025〕10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發布日期: | 2025-05-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政策意見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政策意見》已經十八屆市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鄉村全面振興的決策部署,以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為底線,大力提升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水平,強化科技支撐和改革創新,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新成效,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農業強市建設取得新進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抓好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守牢糧食安全底線
(一)提檔升級省級、南通市級農業園區
1. 扶持發展智慧農業。在省級農業園區內,新建玻璃溫室(含電動遮陽、加降溫設備、自動噴滴灌系統及環境條件監測等物聯網系統,標準另行制定)高效種植項目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補助400元,單體項目補助不超過400萬元;新建塑料智能溫室達到6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補助150元,單體項目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2. 支持產學研合作。鼓勵科研院所與省級農業園區合作,簽訂合作協議,在合作期取得成果的,每年給予園區補助不超過20萬元。
3.支持園區長效平穩運行。當年度農業園區正常運轉,通過主管部門考核,按考核結果給予補助,省級農業園區最高不超過50萬元,南通市級農業園區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
4. 支持農機具推廣和應用。對列入啟東市級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農機具,給予定額補助(最高不超過購機額的30%);農戶及農機合作組織利用銀行貸款購買農機的,給予所付利息50%的補助。
5. 鼓勵建設農業生產全程全面機械化標準園。對當年新獲得省級、南通市級農業生產全程全面機械化標準園稱號的主體,在上級補助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農機實物補助5萬元、3萬元。
6.鼓勵農機生產企業研發創新。對當年度研發并取得省級(含)以上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農機具,每種機型補助5萬元,每個企業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促進現代高效漁業提升
7. 支持漁港污染防治工作。對塘蘆港漁港和協興港漁港陸域、水域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到位,漁港港池水質監測合格的屬地區鎮,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
8. 加強漁業商會引領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不斷改革創新,積極為政府出謀劃策,做好招商引資工作,招引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農業相關企業不少于2個,給予補助5萬元。
二、加快鄉村產業融合提升,推進現代農業提質增效
(一)培養壯大關鍵領域市場主體
9. 鼓勵農業龍頭企業提檔升級。對首次獲國家級、省級、南通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補助15萬元、5萬元和2萬元。對通過監測并保持國家級、省級、南通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補助3萬元、2萬元和1萬元。
10. 發展農機服務。成功創建南通市級“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的建設主體,在南通市級補助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0萬元。
11. 鼓勵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發展。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補助10萬元。
12.推進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壯大。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南通市級農民合作社及相當級別榮譽稱號的,分別補助5萬元、3萬元和2萬元。對獲得省級、南通市級家庭農場及相當級別榮譽稱號的,分別補助3萬元、2萬元。
13. 支持農業招商活動。對當年新引進并落地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上、5億元以上農產品加工業或休閑農業項目(房地產建設項目除外)的區鎮分別補助10萬元、20萬元和50萬元。
(二)發展和提升優質品牌價值
14.“綠色優質農產品”補助。通過“江蘇省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認定,每個補助5萬元;新獲證、續展的綠色食品證書,每個補助3萬元,同一認證主體補助不超過8萬元;獲“中綠華夏”有機農產品證書,補助10萬元,獲證后正常年檢的,每個基地補助3萬元/年;獲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納入《中國農耕農品記憶索引名錄》《特質農品名錄》的,每個分別補助5萬元、2萬元和2萬元;獲江蘇省最美綠色食品企業、最佳人氣獎的,分別補助1萬元、0.5萬元。獲評“南通市綠色蔬菜產業基地”稱號的申報主體,每個補助1萬元。
15. 品牌農業發展補助。獲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農產品集體商標等區域公共品牌,每個補助10萬元;獲得國家級農業品牌稱號的,每個補助10萬元;成功入選省級農業品牌目錄的,每個補助2萬元。
16. 優質農產品、休閑農業和農機推介補助。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加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外省(除上海)、本省(包括上海)、南通市及啟東市內展示展銷的,分別補助2萬元、0.5萬元、0.3萬元和0.1萬元。農機生產企業參加國際或全國性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農機展銷活動,每次補助3萬元。
(三)發展新產業新業態
17. 初級農產品網上規模營銷獎勵。鼓勵農產品電子商務規模營銷,初級農產品網上規模營銷實行以獎代補,對年網上交易額達100萬元以上的電商,按年銷售額的1%補助,單體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不包括微信朋友圈等無后臺銷售記錄的銷售形式)。
18. 規范發展休閑觀光農業和創意農業。對評為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的行政村,給予一次性補助8萬元。對評為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三至五星級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4萬元和5萬元。
三、提升農村風貌品質,助力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一)提升農村河道管護水平
19. 加強農村河道管護。根據各區鎮年度河道管護績效評價結果,對區鎮三、四級河道管護情況實行以獎代補,補助標準按當年度財政預算總額除以全市三、四級農村河道總長度進行核定。
(二)提升廢棄資源利用水平
20. 鼓勵秸稈綜合利用。對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的生產主體,經申報驗收后,每畝補助20元。對秋季稻秸稈還田采取犁耕深翻的生產主體,經申報驗收后,每畝補助40元。
四、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農村經濟活力
21. 加強農村人才培養。推進我市各類人才投身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等,對獲得認定的農業重點領域高技能人才,參照《關于印發〈啟東市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啟農發〔2022〕33號)實施補助。
22. 鼓勵申報農業科技成果。對以第一完成人申報,獲得國家級農業科學技術推廣獎、豐收獎或省科技進步獎的,每個技術成果補助10萬元。對以第一完成人申報,獲得省級農業科學技術推廣獎或豐收獎一、二、三等獎的,每個技術成果分別補助5萬元、4萬元和3萬元。對以第一完成人申報,獲得南通市級農業科學技術相應獎項一、二、三等獎的,每個技術成果分別補助2萬元、1.5萬元和0.6萬元。對以第一完成人獲得農業類國家專利并具有農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發明專利每個補助0.5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個補助0.3萬元。
23. 鼓勵農村創新創業。參加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在全國、省、南通獲獎的,分別補助5萬元、3萬元和1萬元。
五、相關規定
24. 以上所列款項中,同一建設內容同時符合本級及上級相關補助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
25. 市財政局依據預算管理相關規定,籌集資金,統籌使用。市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補助項目建設進程的指導、監督力度,提升預算執行效率和財政補助項目績效。
26. 對未參加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動態監測或者未按序時進度要求及時申報數據的企業,取消財政補助資格。
27. 市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防止補助項目重復申報、重復建設,杜絕惡意套取財政補助的行為。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取消并追回所有財政補助,并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28. 凡本文件所涉補助對象在執行期內(以年度為周期)發生涉農(漁)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環境事件、群體性事件、金融風險事件和農產品、食品、農藥安全事故(事件)被相關部門點名或書面通報批評的,取消相應補助。涉及違規占用耕地行為、永久基本農田“非糧化”等問題和涉及本市公職人員參與經營管理的,不得享受各項補助。
29. 本意見涉及的扶持政策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牽頭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和實施細則。
30. 本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加快推動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啟政辦發〔2022〕4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