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49827/2025-01980 | 分類: | 其他\其他 批復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人民政府 | 文號: | 啟政復〔2025〕44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發布日期: | 2025-07-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關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新區工業組團C34-02地塊、濱海新城功能配套區北區12-04-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批復 |
市政府關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新區工業組團C34-02地塊、濱海新城功能配套區北區12-04-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批復
啟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你園區《關于報批〈啟東市濱海新區工業組團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C34-02地塊)〉〈啟東市濱海新城功能配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北區12-04-02地塊)〉的請示》(啟高管〔2025〕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調整濱海新區工業組團C34-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C34-02地塊東至東珠河,南至海灣路,西至濱江大道,北至海星河。調整后,該地塊由工業用地調整為城鎮住宅用地,控制指標為1.5≤容積率≤2.5、建筑密度≤25%、綠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地下空間利用≤12米。
二、原則同意調整濱海新城功能配套區北區12-04-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12-04-02地塊東至明珠河,南至江楓路,西至海防河,北至四海家園。12-04-02地塊原為商住混合用地,調整后,分為12-04-02-01地塊和12-04-02-02地塊。
12-04-02-01地塊調整為商業用地,用地面積6851平方米,控制指標為1.0≤容積率≤5.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地下空間利用≤12米。
12-04-02-02地塊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積32357平方米,控制指標為1.0≤容積率≤2.0、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地下空間利用≤12米。
三、市國防動員辦公室按照有關政策和技術標準相應調整人防控制性詳細規劃。
四、請嚴格按調整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
啟東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